首页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遴选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日期:2025-04-1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聚合科研人才,促进科研成果产出,充分发挥科研基地的作用,根据《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基地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基地兼职研究人员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研究

(二)大统战工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三)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研究

(四)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和建设研究

(五)《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法创新研究

(六)新时代湖南的民族工作研究

(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方法

(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思政课的交互价值和方法理路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二)从事民族历史、文化与民族问题等相关领域的工作和研究,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学历为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不受学历限制);

(四)愿意为基地研究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

(二)组织评审:基地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科研能力与水平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聘任名单,报基地主任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由基地颁发聘书。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师大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研究员申请表》(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报送、邮寄、发送扫描件到邮箱三种方式报送。

五、聘用管理

(一)研究员的聘期为两年;

(二)基地对研究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研究活动;

(三)聘期结束后,经双方同意后可续聘;

(四)建立研究员退出机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地核实批准后,取消研究员身份,不再享受基本权利:

1.弄虚作假获取研究员身份的;

2.违反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研究员的。


联 系 人:张仁鹏

联系电话:18890027436

电子邮箱:1303925241@qq.com

联系地址: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二里半公交车站邮政局二楼)秘书室

基地网站:http://gjmwjd.hunnu.edu.cn/index.htm

附件1 关于遴选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的通知

附件2 基地选聘研究员履职义务以及权利说明

附件3 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研究员申请表

湖南师范大学

2025年4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湖南省民族研究学会2025学术年会的通知

下一条:基地首席专家郑大华教授受邀参加“中国民族学学会2024高层论坛暨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学术研讨会”

【关闭】 打印    收藏